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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
2023-11-09 10:25     (浏览量:)

为做好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年学生转专业工作,根据《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鄂教学〔2014〕4号)、《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校教字〔2016〕19号)文件精神和湖北工程学院教务处《关于做好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经济与管理学院实际,制订本方案。

一、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

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,成立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:

组长:张辉、刘莉萍

成员:黄宏磊、胡涵、周双、严智群、严程

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、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、审核拟转出学生资格、组织和实施转专业考核、确定转出和转入学生名单、做好转专业学生的交接工作等。

二、转专业类别

集中转专业和院内转专业。

三、转专业对象及人数

转专业对象为2023级普通全日制(不含专升本)本科学生,转出或转入的学生人数按照学校确定的2023年转专业学生比例执行。

四、转专业条件

经济与管理学院转出或转入的学生须符合《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湖工教字[2016]19号)文件中规定的条件。转入经济与管理学院的学生除须满足以上条件外,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能转入经济与管理学院学习:

1.不同招生类别(经济学、市场营销、电子商务三个专业文理兼收,金融工程为理工类)、不同招生批次的学生;从校外转入学生;专升本学生;已经转过一次专业的学生;

2.申请转专业学生学习态度不端正,在原专业学习期间无故旷课累计达到20节以上者(含20节);

3.因为经管类专业学习要求具备较好的数学基础,数学基础较差者;

4.在经济与管理学院组织的拟转专业学生面试中考核不及格者。

五、转专业程序

1.集中转专业

1)转出报名登记。(2023年11月13日-2023年11月17日)学生持《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》一式三份,到学院办公室(JF411)报名。

2)转出报名审核。(2023年11月20日-2023年11月24日)由学院组织考核确定转出学生名单。

3)转入报名登记。(2023年11月27日-2023年12月1日)学生持转出学院签署同意的转专业申请表(一式三份)到学院办公室(JF411)报名。

4)转入报名审核。(2023年12月4日-2023年12月8日)由学院组织面试,对转入本院的学生进行面试考核(考核办法附后)。

5)公布结果。学院根据考核结果,在学院网站主页上对拟转入学生名单进行公示。

2.院内转专业

由学院负责推荐,报教务处(学籍科)备案。

六、本方案由经济与管理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
联系人:严老师

联系电话:0712-2345524

七、举报监督电话和邮箱

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712-2345281

邮箱hgjwbgs@hbeu.edu.cn




附件:《经济与管理学院拟转专业学生考核(面试)办法》



   经济与管理学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3年11月9日


附件【经管-2023年转专业方案.docx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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