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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张焮同学确认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
发表时间:2023-05-18 17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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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彭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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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(试行)》及《湖北工程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程序》的有关要求,经学生个人申请,班级推荐,院党总支讨论决定通过张焮同学确认为入党积极分子并予以公示,接受全院师生监督。公示期七天,从20214月10日至4月16日。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书面反映至经管学院党总支。

联系电话:0712-2345949

联系人:彭澎



经济与管理学院党总支

 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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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编:432000
联系电话:0712-23455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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